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等方婪后知后觉的时候,那流浪汉已经“走”到他身前不足一米的地方了。参差不齐,看起来折断过多次的指甲正朝着自己伸过来。
方婪的同情心还来不及窜出苗头就先被惊得后退了几步。这时他忽然发现,这个流浪汉有点眼熟。
蓬头垢面之下,那双精亮精亮的眼睛……
是昨天那个人!
事情有点不对劲。
这两个念头不分先后的窜了出来。因为他昨天遇到这个流浪汉的小巷子,距离现在这个地方,光是坐公交就要两个多小时。方婪实在想不出来,对方是怎么拖着一条瘸腿,跨越三分之一个S市到这里的。
而身为一个腿脚不便的流浪汉,寻找食物应该比实行步行横跨S市的壮举更有意义吧?毕竟方婪想不出什么情况下他这个样子能够搭载上地铁公交,并且有没有钱乘车还是两说。
方婪不动声色的拉开了距离,同时仔细观察着对方。
见到自己和对方的距离拉远了,流浪汉脸上竟然显露出十分着急的神色,顿时急切的要追上去。然而他却忘记自己的腿,现在已经站立都很困难了,哪里能允许他完成“抢步上前”这种高难度动作。手臂挥舞了下也没能保持平衡,砰的一声摔在地上。
方婪心中微微一动。
没想到即使已经重重扑倒在地,那个流浪汉痛呼了一声仍旧伸着手朝着他的方向够去。还因为触碰不到方婪嘴里发出呜呜啊啊的声音,简直像是要哭出来。
原来是个傻子。
方婪想。
原来是个哑巴,周围人想。
顿时看过来的目光充满了同情。而看向方婪的目光,则带上了猜测和指责,毕竟看起来,他们两人分明是相识的。不少人已经猜测方婪和这个流浪汉之间的关系,相比于流浪汉已经看不出颜色的外套,方婪的打扮简直称得上衣冠楚楚。
方婪仔细观察着对方的样子,即使流浪汉的容貌掩盖在污脏之下,方婪也十分肯定,自己和对方过去,现在,以及将来从来都没有任何关系。
如果对方只是一个流浪汉,即使口袋里只剩下不到七十块,他也愿意买一份和自己一样的午饭给他。但是这个人……他绝对不是什么普通的流浪汉。这个人,浑身上下都充斥着一种不对劲。
这种行为,绝对不是一个正常人。
尤其联想到家里那个木匣子,不知跑到哪里去的无花草,还有半月前自己造成的天倾大阵,他更是不想和对方接近。于是脚下匆匆一转,直接走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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